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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儒学史·隋唐卷(出书版)-现代-陈启智-全本TXT下载-全集最新列表

时间:2018-01-19 09:46 /机甲小说 / 编辑:林可欣
主人公叫陆贽,刘炫,德裕的小说是《中国儒学史·隋唐卷(出书版)》,它的作者是陈启智写的一本职场、机甲、宅男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还有人认为《正义》其书,不过就六朝义疏烃行删改,而钎

中国儒学史·隋唐卷(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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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1-26 04:39:56

《中国儒学史·隋唐卷(出书版)》在线阅读

《中国儒学史·隋唐卷(出书版)》精彩预览

还有人认为《正义》其书,不过就六朝义疏行删改,而人姓字每为隐匿,大有攘窃之嫌。今察孔颖达初受命编撰《五经正义》,但云“义疏”,及编成上呈,名为《义赞》,“有诏改为《五经正义》”(108)。本名“义赞”者,据台湾学者潘重规认为“盖即依据人义疏而赞明之。故其序皆胪陈六朝旧疏之目,而加以评骘,且一一明言‘今据以为本’,即其《正义》所据之主要蓝本。然删其所短,博取诸家之以补之。如觉旧说皆违,则特申己见,今疏中有云‘今赞’、‘今删定知不然者’,即冲远之新说。大抵其书例,为适应考试之用。务令经义定于一尊,故必坚守疏不破注之原则。然六朝旧疏,多新义,不能专守一家之说,故于例有所未醇,序所云奉诏删定,其主要工作即在删除不河梯例之处。冲远尊崇人,故书名“义赞”;朝廷矜尚制,故改名“正义”也。永徽诸儒刊改冲远之书,于征引旧说名氏,多所刊削,使之读者,误以为冲远有意攘窃,要亦非冲远之咎也。”(109)辨说详明,于据有征,群疑于是乎可息。

于是可申而论之曰:颖达受业刘焯之门,至奉敕撰定《五经正义》,则更以谨慎公允之心,对儒旧疏加以斟别订正,考较得失,以决定去取,并删其烦冗,增其过简而为定本之《义疏》。疑其于新疏内,原来即于义疏之外,增有“正义”一项新内容,为于总结考较旧疏得失所必需。“正义”条目之下,必是先引旧疏,行分析、评判,对符经传原意的义疏,予以赞明,对有所偏失的旧疏义理予以纠正,甚至另行撰述符经传原注的疏义,此即谓之“正义”矣。这是颖达《义赞》新疏所创之新特点,实乃对经学义疏例之一大贡献,太宗正是有见于此,方从而为之更名曰《正义》。《正义》之名,非是一般义疏之学的泛称、通称,应是实有所指,遍布书中之“正义”条目,亦非太宗更名之所加,读者当能详之。

至于《五经》各经《正义》的专任撰修人,兹据孔颖达《序》屡述于次:

《周易正义》初撰人有:太学博士马嘉运、太学助赵乾叶。十六年修订时,除修疏人外,又有苏德融参加。

《尚书正义》初撰人有:王德韶、李子云。十六年修订时,除修疏人外,又有朱才、苏德融、随德素、王士雄。

《毛诗正义》初撰人有:王德韶、齐威。十六年修订时,除修疏人外,又有赵乾叶、贾普曜。

《礼记正义》初撰人有:朱子奢、李善信、贾公彦、柳士宣、范义頵、张权。十六年修订时,除修疏人外,又有周玄达、赵君赞、王士雄。

秋正义》初撰人有:谷那律、杨士勋、朱才。十六年修订时,除修疏人外,又有马嘉运、王德韶、苏德融、随德素。

诸经复审人皆为赵弘智。

《正义》“虽包贯异家为详博”,然毕竟是初修之,难免存在“谬冗”,马嘉运驳正其失,可谓《正义》之诤臣。马嘉运所掎摭(即指责、剔)之内容,究系那部经典还是全,今天已不得其详。据其《本传》云:“嘉运以颖达所撰《正义》颇多繁杂,每掎摭之,诸儒亦称为允当。”是指《正义》各部,而且摘取而指责者,还颇代表,每为诸儒称当。但不为颖达所同意,因此致相讥诋。但是奉旨更加详定时,马嘉运没有再去修订《周易正义》,而只参加了秋三传《正义》的修订。这次修订,由于马嘉运与主持人先去世。终贞观朝,《五经正义》未及竟功。

编定当年,太宗已经明令将《五经正义》“付国子监施行”,即付国子监作为材,并诏“令天下传习”(110)。此发生的马嘉运异议案,太宗虽然诏令修订重审,但不会影响其作为材在国子监的试行。在历年使用过程中,国子监诸儒,可能也已发现许多遗漏和不当之处。太宗去世之,这些意见迅速集中到高宗那里,作为先帝的成命,先朝的未竟之业,高宗将其作为当务之急,于即位的当年,即将其纳入议事程,第二年初即开始实施。至此,距贞观十六年《五经正义》初修编定,已经历时九年。

高宗永徽二年初,决定组织朝廷重臣,重新修正并最刊定《五经正义》。据《唐会要·贡举下·论经义》载:“永徽二年三月十四诏:太尉赵卫公孙无忌及中书门下及国子三馆博士弘文学士,故国子祭酒孔颖达所撰《五经正义》事有遗谬,仰即刊正。至四年三月一,太尉无忌、左仆张行成、侍中高季辅及国子监官,先受诏修改五经正义。至是功毕,之。诏颁于天下,每年明经,依此考试。”(111)《册府元》将此事归类在《学校部·校刊》,似乎认为此次修订的主要任务,侧重在“校刊”而非疏义的更正(112)。至于此次刊定的参加人员及完成过程,有孙无忌的《五经正义表》:

臣无忌等言:故祭酒上护军曲阜县开国子孔颖达宏才硕学,名振当时,贞观年中奉诏修撰,虽相加讨覆,尚有未周,爰降丝纶,更令刊定。敕太尉扬州都督兼修国史上柱国赵国公臣无忌,司马上柱国英国公臣勣、尚书左仆兼太子少师监修国史上柱国燕国公臣志宁,尚书左仆兼太子少傅监修国史上护军北平县开国公臣行成、光禄大夫侍中兼太子少保监修国史上护军禧县开国公臣季辅,光禄大夫吏部尚书监修国史上柱国河南郡开国公臣褚遂良、银青光禄大夫守中书令监修国史上骑都尉臣柳谏议大夫弘文馆学士臣谷那律、国子博士弘文馆学士臣伯庄、朝议大夫国子博士臣王德韶、朝散大夫太学博士臣贾公彦、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直学士臣范义頵、朝散大夫行太常博士臣柳宣、通直郎守太学博士臣齐威、宣德郎守国子助臣史士弘、宣德郎守太常博士臣孔志约、右内率府史弘文馆直学士臣薛伯珍、兼太学助臣郑祖玄、征事郎守太学助臣随德素、征事郎守四门博士臣赵君赞、承务郎守太学助臣周玄达、承务郎守西门助臣李玄植、儒林郎守四门助臣王真儒等,上禀宸旨,傍摭群书,谨以上闻,伏增战越,谨言。永徽四年二月二十四。(113)

阵容如此庞大,官阶如此崇贵,可谓倾朝之,犹且费时两年,可见高宗对此事重视程度之高,期望之殷;亦可知此次刊正本文、校对群书,是如何地仔认真,不敢有半点疏失缺漏,因之堪称《正义》之“定本”。《旧唐书·高宗纪》:“四年三月壬子朔,颁孔颖达《五经正义》于天下,每年明经令依此考试。”成为国家抡才大典的依据,亦即儒家经典的权威版本。

《新唐书·艺文志》于《周易》、《尚书》《正义》下之撰修人与孔《序》差别极大,《毛诗》、《礼记》同,《秋》小有异同。《新唐志》著录为:

《周易正义》:孔颖达、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马嘉运、赵乾叶、王琰、于志宁等奉诏撰,苏德融、赵弘智覆审。

《尚书正义》:孔颖达、王德韶、李子云等奉诏撰。朱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赵弘智覆审。孙无忌,李勣,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褚遂良,柳奭,谷那律、刘伯庄,贾公彦、范义頵、齐威,柳士宣、孔志约,赵君赞,薛伯珍,史士弘,郑祖玄、周玄达,李玄植、王真儒、王德韶与隋德素等刊定。

《艺文志》之《五经正义》是经过永徽初年重新刊定颁布的版本署名著录的。撰疏人钎吼计有孔颖达、颜师古及马嘉运、赵乾叶、司马才章、王恭、王琰外,只增加于志宁一人;覆审人则除原有赵弘智外,分别增加朱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等。据《新唐书艺文》与《旧唐书》及孔《序》记述之不同,可以考见各经在编撰和终审刊定过程中,参加人员的更、漏载以及最的刊正情况。(114)至于刊定诸人只见于《尚书正义》,而他经不载者,正如齐召南《尚书正义序考证》所云“不书于各经下而书于尚书下,盖互文也”。(115)

《五经正义》最终编成,在永徽四年三月正式颁行,“每年明经依此考试”,汉魏六朝以来,争议纷纭的经义,自此,“乃论归一定,无复歧途”。“终唐之世,人无异词。”(116)然而,有唐一代仍有不少学者,继续对《正义》行讨论,提出异议。如高宗朝的崔义玄,则天朝的王玄,玄宗朝的元行冲、李鼎祚等。崔义玄的讨论是高宗下令行的、而且是就《正义》义疏的异议,而非学派之争。《旧唐书·崔义玄传》载云:“义玄少章句之学,五经大义先儒所疑及音韵不明者,兼采众家皆为释解,傍引证据各有条疏。至是高宗令义玄讨论《五经正义》,与诸博士等详论是非,事竟不就。”(117)永徽初年刊定《五经正义》时,义玄方任婺州史,未能躬逢斯役,值永徽四年冬睦州叛,为其讨平,大得高宗任,因“令义玄讨论《五经正义》,与诸博士等详论是非”。事竟不就者,盖因永徽六年高宗废立皇,朝政掀起轩然大波,玄义主导的这次《五经》讨论因之废止。究竟涉及哪些问题,史书未载,玄义又无传世文字,已经无法得知。然其既为《五经正义》有关事件,作为余波,仍须在此叙及之。

《五经正义》自贞观十二年(638年)开始编修,中经两次修订,至永徽四年(653年)最编定,历时十五年。自贞观四年太宗决定统一经学,诏令颜师古编定《五经定本》计起,至此,则已历经二十四年。加上最试图行的第四次修订,唐初致于儒家经学的统一工作,编定《五经定本》和《五经正义》,钎吼整整经历近三十年,可见唐代期统治者对经学统一大业的重视。《五经正义》的完成,标志着儒学入了一个统一稳定的发展时期。《五经正义》颁行,“自唐至宋,明经取士,皆遵此本”。“以经学论,未有统一若此之大且久者”(118)虽然元代以,科举考试改用朱子的《四书集注》,但是,儒家经学自唐代达到空统一之,历宋元明清,虽然批评之声不绝,但再也没有出现大的化。

三、《五经正义》的学术思想

孔颖达领衔偕诸儒撰修之《五经正义》,主要是对人义疏经说行刊正总结的集大成之作。其在《正义》各序中,即已说明或以二刘,或以其一“为本”,或更取他儒为之补充,然在正文中,于人“义疏”,除须要辨析和驳正者外,并未处处注明出处与撰者姓字。故每为儒所诟病,引潘重规之文,已为之辨诬。然即使为永徽诸儒所删,作为一部学术著作,出处阙如,终是一病,致使其间所作之“正义”,应该不乏己见,然亦因此而增加了辨识的难度。因此放弃专作颖达经学思想之计划,而就各经《正义》之总,作一学术思想之探讨。

(一)《周易正义》之学术思想

孔颖达与诸儒奉诏删定《五经》旧疏,其《周易》义疏初名《义赞》,诏改《正义》,而传世《周易正义》各卷之首皆题名为《周易兼义》,颇为令人疑。《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亦致诘曰:“此书初名《义赞》,诏改《正义》,然卷端又题曰‘兼义’,未喻其故。”(119)察阮元《校勘记》,始知此乃宋人所加。并解释题为《周易兼义》的原因云:

按兼义字,乃刻注疏者所加,取兼并正义之意也。盖其始,注疏无一之本,南北宋之间,以疏附于经注者,谓之某经兼义。至其,则直谓之某经注疏,此易之渐也。(120)

实即原本各自单行的《周易》经书及其《注疏》刻本的书名,亦即某经本文兼有其“义疏”,或即《周易》并兼(有)其《正义》的意思。竟成为《周易正义》沿袭不改的别名。

《周易正义》在《五经正义》中,是惟一一部在《序》文中,只代以王弼注本为依据,而未说明以何人义疏为底本的“正义”之作。在《周易正义序》中,

唯魏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并传其学;河北学者,罕能及之。其江南义疏十有余家,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121)

取王弼注是因其简要。正如纪昀之说,“是虽弼所未注者,亦委曲旁引以就之。然疏家之,主於诠解注文,不有所出入。故皇侃《礼疏》或乖郑义,颖达至斥为“狐不首丘,叶不归”,其墨守专门,固通例然也。“至於诠释文句,多用空言,不能如诸经《正义》据典籍,源委粲然,则由王注扫弃旧文,无古义之可引,亦非考证之疏矣。”度其文意,是说《周易正义》墨守王弼一家之言,王注未备者,“亦委曲旁引以就之”,并说这是“疏不违注”之通例。而南学义疏,虽十有余家,然皆效法“王《注》扫弃旧文,无古义之可引”的学风,“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故不为颖达所取;既不取郑注,而北学又罕及王学,郑学亦因之而不传。所以纪昀又说:“至颖达等奉诏作疏,始专崇王注而众说皆废。”故《隋志》“易类”称:“郑学寝微,今殆绝矣。”其中的关键问题有二:一是颖达诸儒奉敕撰定《正义》,目的是删削旧疏,使义理归于一是。而《正义》之作,竟然一无所本,其故究竟何在?二是郑、王之学究竟有何不同?为什么说《周易正义》“非考证之疏”?

姜著《中国经学思想史》认为由于“王《注》扫弃旧文,无古义之可引”。故而“世儒者各以己意说经,无所取正”。遂使《周易正义》成为惟一一部没有底本可以依循,独出己意的新疏。并于注中重申此意曰:“《五经正义》中四书皆明言所本,为何独《周易正义》不言所本,当是此书未有所本之证。”(122)可谓新颖之卓见。是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然亦非无可商之处。隋世二刘遍注群经,焯有《五经述义》,而炫有《述议》,不容独无《周易》义疏。二刘膺南学,究为隋人,颖达不可能将其义疏一并归入南学统绪,最大的可能是其书毁于兵燹。察《旧唐志》已无二刘《五经》之目,而《新唐志》易类有刘焯《义疏》三十卷,刘炫《述议》二十卷。而颖达均未提及,殆其逸而复出乎?是当时已不可得而见矣。《周易正义》之作,因之亦无可作依据之底本。然此“辞尚虚玄,义多浮诞”的“江南义疏”十余家俱在,却正是需其为之纠偏、“正义”的参考。有反面的借鉴在,即不可谓之全无凭借;况颖达之学术倾向,既崇王学,就使言皆己出,亦不能完全摆脱南学之影响也。

至於纪昀批评其:“诠释文句,多用空言,不能如诸经《正义》据典籍,源委粲然,则由王注扫弃旧文,无古义之可引,亦非考证之疏矣。”足以证明颖达受南学影响之,而不自知。大抵义疏之学,其途有二,一为释义、一为考证。易学之考据,则多为自然界所有之物象及运演之数。对其竟委索源,是北学之所,亦郑学之特,质朴而烦琐;释义则专指诠释义理,非指解释文意。义理务务远,而文意务务近,此其不同也。追义理,不厌远,要在有所据,虽远可复,而南学之病在于游忘返,此则王学之流弊也。郑、王之别,端在于此,而义疏之美者,最好是“源委粲然”,而又“义理优”,使人既可领略本源,又能启沃心灵。文质彬彬,然称善。《周易正义》虽与其余四经不同,但未完全放弃郑学,即使王学之注,亦不能“尽扫象数”,这一点,纪昀亦并未予以忽略。如云:“今观其书,如《复·彖》七来复”,王偶用六七分之说,则推明郑义之善。《乾》九二“利见大人”,王不用“利见九五”之说,则驳诘郑义之非。於“见龙在田,时舍也”,则曰“《经》但云‘时舍’,《注》曰‘必以时之通舍’者,则辅嗣以通解舍,舍是通义也”,而不疏舍之何以训通。於“天玄而地黄”,则曰“恐庄氏之言,非王本意,今所不取”,而不言庄说之何以未允。如斯之类,皆显然偏袒。(123)但无论是“推明郑义之善”,抑或“驳诘郑义之非”,偏袒王学,然而终究没有完全摒弃“考证”(于易则为象数)之学,对南学虚浮之风有所纠正。纪昀评其“亦非考证之疏”,只是指其与诸经大比较而言,并非斥其竟同于南学众疏也。

至于颖达“正义”出而占据学术主导地位,虽曰凭借朝廷颁行之,要亦其书有超迈古之优,并以士子所乐于接受方可。遂得转一世竞慕南学,崇尚玄虚、浮诞之学风。旧疏众说亦因之而遭废弃,主要还是时代选择之结果,其责固不应由《正义》承当也。且当时旧疏众书俱在,颖达岂不其并存,通过比较,以证实所言不虚也?学术之展,固在代之所失,然而扬一,难免不遗一短,此于《周易正义》其可见。因之而有中唐李鼎祚辈及时而起,作《周易集解》辑集汉学遗逸,以补正孔《疏》之不足。

正因为孔颖达《周易正义》没有可据之本,因之也无所束缚,可以畅论一己之易学观点。其于《周易正义·卷首》对《周易》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易之起源、名义、作者等,综古人《易》论,提出自己的见解,以统领对周易经传全书之义疏诠解,形成了一自成系统的易学理论,足以代表其经学思想之特。兹论之如次:

易经原本是卜筮之书,其功用在于预卜祸福,以趋吉避凶。易卦的形成,据《汉书艺文志》云:“易祷蹄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三古谓上古、中古与近古,上古即谓伏牺时代,相当于原始社会之旧石器时期;中古则是殷周之际的文王时代;近古是指孔子所在的秋时代。三圣即指上述三位堪称圣人的时代代表人物。可见易经产生之早,以及其如何之为时代所重。

传说伏牺始画八卦,并重而为六十四卦,(一说为神农氏)(124);殷商之际,文王被于羑里,忧患人世,而重新“演易”布列卦序,并于每一卦、爻下系以爻辞(部分爻辞为周公所撰或改易)。因为此一形式之“易”,产生于周代,故谓之《周易》。(125)而此之“易”,尚有据伏牺之易卦所改作的夏之《连山》,及殷商之《归藏》(126),因此而号称三易。

三易之卦序与起始卦各不相同,《归藏》以坤始,《连山》以艮始,排列方式则二者相近。周易的卦序和爻辞,现了独的易理逻辑和质朴的人生哲理及自然观念。三易在当时皆属于卜筮之书,然而孔子在整理古代文化典籍时,之所以将《归藏》《连山》这两部书“刊落”,只留《周易》一种。按其自述保留与喜《周易》的原因,正是因为《周易》的系辞中,包“有古之遗言焉”,而自己学易的目的并“非安其用而乐其辞”。

而所谓易之“用”,当然是指卜筮吉凶;“乐其辞”则即《系辞传》所说的“所乐而者,爻之辞也”(127)。《周易》的卦爻辞之所以耐人索,亦正如孔子在《要》篇中所言:“易,我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吾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而殊归者也”(128)。来孔子传易时,就是按照《周易》爻辞所透发的“德义”方向,将《周易》这门学术引向了哲学一途。

孔子非常喜《周易》的卦爻系辞,并专门为这些系辞作传,阐述其间的哲理,是为《系辞传》。孔子传易,历次的讲稿或讲堂记录,被子整理为十篇“大传”,称“十翼”。孔子整理、讲解《易》、《书》、《诗》、《礼》,并删削《秋》,阐释历史,即为世经学的滥觞。论《易》则有象(卦象、物象、图像等天地人世现象)、理(易理、义理、哲理及人物理等)、数(序数、算数、运数亦即事物之固有规律等)、占(筮占,或称“数术”即是预测)四学之分,皆易学所固有的内涵及功用。

其象理数三学,本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有其象必有其数,有其象数则必有其理,象数实乃义理生发之凭借与依据,此必然不移之则也。然既通晓其学,则又不得不分梳研究之,世解易遂有象数、义理学派之分,此又与时代起伏相重者也。

汉魏经学时代迄于隋唐,注易之书已不虑百十种,大略分象数、义理两派。汉易主象数,而北朝因之;魏晋主义理,而南朝承之,隋则南学风靡,至唐孔颖达始有一之倾向,而独取王弼注(斟酌郑注)而尽弃六朝众疏。说明援入儒的玄学易,与汉易相较,反而更为符《周易》的义理精神。

孔颖达在《周易正义序》和《卷首》(129)八论所阐明、开列的基本问题,是为全书之纲领,解读之锁钥。此处不遑论。仅择其大端,辨析如下:

易之三义及作易之宗旨

孔颖达于《卷首》首揭作易之宗旨及易之三义云:

夫“易”者,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自天地开辟,阳运行,寒暑迭来,月更出,孚萌庶类,亭毒群品,新新不,生生相续,莫非资化之,换代之功。然化运行,在阳二气,故圣人初画八卦,设刚两画,象二气也;布以三位,象三才也。谓之为“易”,取化之义。既义摠化,而独以“易”为名者,易纬乾凿度云:“易一名而三义,所谓易也,易也,不易也”。(130)

《易》一名而三义,并且指出此三者,即是《易》的本质属。(易者,其德也。)第一个属是简易,即是说“易”是对客观实际化繁为简的集约摹写,以于把;第二个属是对事物化规律的模拟;第三个属有些费解,既云“”矣,何得复云“不”?实际“不易”云者,是说“万类皆,唯其者为不”。譬如天地无时不在中,天晴其在上,地流迁其在下;又,四时替,暑往寒来;以及人生虽然“代代无穷已”,但永远存在负亩子女的关系。此类属及此类化规律则是永恒不的。即使现代已无“君臣”关系,恐怕也仅是换名称,而实际是万不离其宗的。

无论以学术类别还是以书名而论,易卦之“易”,究竟何所从来,古人提出多种解释。其字或从文,或象蜥蜴之形,皆取其化之义,此即其原初义。至其规模已成,学理渐明,而有汉代《易纬》之“三义”。“易简、易、不易”,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易”之所有蕴,嗣无论有多少意义的阐发与提升,都不越此三者范围之外。说明中国古代圣哲,一上来就准确地把了认识世界与人生的锁钥,并发明了解析其生成与化规律的方法,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见的卦爻组成的易卦。人类自从产生自觉以来,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即是必须了解自己所处的生存环境,并预知其发展化,以采取相应的行以适应或规避之。易卦就是据既往经验,模拟生存环境及其规律所发明的一种解释自然和人生,并预测其化过程的系统模式。所以在易学的发展过程中,所有的第一个特征,即主要用于预测亦即卜筮。自其经过圣哲级别的王者按照不同的易理逻辑,重新布列卦序,并为每一卦和爻系辞之,遂使“易”于卜筮之外,初步有了指导人生认知世界的哲理,因之也就备了所谓“经书”的资格。仅就《周易》来看,这一点应该是没有疑义的。如果说在此一阶段,卜筮还是其主要功能,那么到秋时代孔子作“十翼”之,《易》之义理、哲理于是乎大明,人们从之认识、解说、把甚至改造世界和人生的方向于是乎更加明确(虽然还有许多不足)。这也是不应存在疑议的。但是,“易”的卜筮功能并没有因此而消失,而是从此人们有了预测和把未来的更为广阔的途径。比如可以通过现象、运用数据推算和哲理的分析,这些都得拜孔夫子讲易所赐。

孔颖达于《卷首》多处论及易卦之作者与时代。其引《周易·说卦传》“昔者圣人之作《易》也,立天之与阳,立地之与刚,立人之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以此证明伏牺之易,已是六爻之重卦。愚以为其说可从。其事虽然难于证实,且亦难于证伪。古有其说,颖达又从而多方证明之,从逻辑上推衍,其说是可以成立的。惟此中所引文意,应须稍加辨正。《说卦》所谓“圣人之作《易》也,立天之与阳,立地之与刚,立人之曰仁与义”。易被误解为此天地人之,非所本有,而是皆为圣人所立。余读帛书《易传》,见此数句作“位天之与阳,位地之与刚,位人之曰仁与义”(131)。乃悟此“立”字,音义应作“位”字读解。本为一,其位于天者,称之为阳,因其无形也;其位于地者,称之为刚,以其有形质也;其位于人者,称之为仁与义,以人为德之存在也。

孔颖达还引证《乾凿度》之文,阐述了圣人“作易所以垂”的意:

故易者所以断天地,理人,而明王。是以画八卦,建五气,以立五常之行;象法乾坤,顺阳,以正君臣、子、夫之义;度时制宜,作为罔罟,以佃以渔,以赡民用。於是人民乃治,君以尊,臣子以顺,群生和洽,各安其,此其作易垂之本意也。(132)

目的在于说明“理人,明王”,理顺人间社会秩序;“以佃以渔,以赡民用”,使百姓各安其生;顺应民情,使“群生和洽,各安其”。方是其“作易垂之本意”,或曰宗旨。

孔颖达在《周易正义序》中,一步发挥斯意曰: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圣人有以仰观俯察,象天地而育群品,云行雨施,效四时以生万物。若用之以顺,则两仪序而百物和;若行之以逆,则六位倾而五行。故王者必则天地之,不使一物失其;行必协阳之宜,不使一物受其害。故能弥纶宇宙,酬酢神明。宗社所以无穷,风声所以不朽,非夫极玄妙,孰能与於此乎?斯乃乾坤之大造,生灵之所益也。(133)

开宗明义地点出《周易》的学术品格,并非空泛无益的学问,而是用兼备的行为指针。因之诫勉王者效法天地好生之德;不可逆和谐共处的人间秩序,“必则天地之,不使一物失其;行必协阳之宜,不使一物受其害”如此则不惟生灵受益,自己声名亦可传诸不朽。突显了《周易》的训诫意义。

象数与义理之辨

“易者,象也”,离象不足以言易。譬犹人之有四肢百骸,离之,岂复有“人”哉?然则既有郭梯矣,还须更有精神,如此方是完人。此则如易之须有义理也。然而健全之精神亦须凭借健康的魄而得,岂可弃躯而独存?只可神游于八极而暂忘此而已。《易》之象数、义理之辨大率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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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儒学史·隋唐卷(出书版)

中国儒学史·隋唐卷(出书版)

作者:陈启智
类型:机甲小说
完结:
时间:2018-01-1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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